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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省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日常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14:29:14 更多文章>>

吉林省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信息日常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公布我省2017年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及增补结果并做好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有序开展,现就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资质更新开展日常维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参与我省“周围血管介入、电生理、起搏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口腔、冠脉介入、通用介入、结构性心脏病用”等类别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项目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含配送企业)。
二、工作时间
(一)本次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 23 日至2月2 日(节假日除外)
(二)自2018年3月以后,每月1日-10日为受理(含网上受理)期限(节假日除外)。
(三)中心受理变更资料后,将会对申请变更的信息予以公示(涉及个人信息等不易公示的内容除外),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予以变更。
三、相关说明
(一)企业和产品信息日常更新工作,只针对已参加阳光采购项目并最终审核通过的挂网企业及产品。
(二)为方便挂网企业日常更新相关信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中心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进行了调整。企业日常更新中,除进口产品变更国内总代理及国产产品转厂外,其他日常变更和更新内容,企业可凭账号密码登录基础数据库系统,直接网上提交相关申请。相关材料要求和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资质变更操作规范(暂行)》。
(三)需要对产品code价格进行变更的,企业需要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的同时,在受理期限内,向中心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书、变更产品在相应省份价格的截图)。
(四)各企业递交(提交)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如发现故意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变更相关信息,获得不当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产品的挂网资格。情况严重的,列入不良记录并通报,两年内禁止该企业参与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
四、受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8室。
五、咨询电话
0431-81866951、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资质信息变更操作规范(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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