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关于上缴医用耗材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14: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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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关于上缴医用耗材服务费的通知
请还未清缴2017年服务费的公司,及时与我公司曹老师、刘老师联系核对,请在5个工作日内把欠缴费用交来我公司或以汇兑的形式汇来亦可。凡未及时缴清交易服务费的,我公司将停止办理贵公司一切与医用耗材相关事宜,望各企业积极配合,双方形成一个更加良好、相互支持的工作氛围。
联系电话: 0735- 2299237曹老师 、0735-2255325刘老师
湖南振湘郴州分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