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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关于对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产品数据进行补充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3:54:22 更多文章>>

甘肃省关于对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产品数据进行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相关医疗机构:

计划2-3年完成的13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经过努力已全部挂网采购。目前,根据部分医疗机构反映,13大类挂网高值耗材中仍有一些正在使用的产品因医疗机构前期漏报等原因尚未纳入挂网。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现决定最后集中进行一次产品补充申报工作。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根据需求,准确地将新增补产品全部信息及目录内产品历史采购信息进行补充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省高值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内医疗机构全部可以参加采购信息补充申报工作。本次补充申报和数据维护全部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上完成,不需要纸质上报。产品范围为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挂网的13大类产品,其他类别产品不上报。

二、申报内容

(一)对已纳入目录而本单位尚未维护历史采购信息的进行历史采购信息补充申报。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将2017年度三批13大类目录详细内容(如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材质、生产企业、注册证信息、产品性能组成、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使用方法等)全部导入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医疗机构选择对应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型号、生产企业均要求一致),填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完成网上提交。

(二)对已纳入目录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不相符的产品,在系统内进行目录添加并填报正确的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以及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网上提交。

(三)对医疗机构已采购使用,因前三批漏报而未纳入目录而产品,在系统内进行目录添加并填报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采购数量和实际购进价格(需上传实际购进价发票或复印件),确认无误后保存并网上提交。

(四)所有类别凡注册证属于I类、Ⅱ类的产品不予填报。鼓励优先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三、操作及要求

(一)医疗机构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选择采购计划上报栏,按照“大类别、小类别、名称、材质、规格范围”从大到小依次选择。

(二)医疗机构对申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四、业务咨询及网络技术支持

有关平台操作相关提示参照附件《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平台维护信息操作帮助》的相关内容,如有需要帮助请联系:

(一)业务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0931-2909261 2909290 2909269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0931-4818100

(二)网上支持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医疗机构QQ群:555729584

技术客服QQ:3004654805 电话:02569616700-8133


附件: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平台维护信息操作帮助(平台内查看)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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