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省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日常联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14: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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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日常联动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11月20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增补骨科等高值医用耗材企业产品、调整挂网价格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日常联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实行日常联动。凡在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产品,出现其他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黑龙江省的,请在价格执行30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到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逾期不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停止挂网一年,并计入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二、申请价格调整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模版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gov.cn;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医疗耗材资质模版及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17-12-13发布);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价格调整申请,由企业自拟,简要说明即可;
3.填写《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申报表》(见附件);
4.最新价格省份该产品交易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生产企业或国内总代理印章。
三、有关企业需申报纸质材料并上传申请表。纸质材料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1101室,同时将《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申报表》上传至hljsgzyyhc@163.com邮箱。(自11月20日调整价格通知发布后,已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价格调整的企业,请按本次发布的《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申报表》重新填写产品价格调整信息补报到上述邮箱。)
四、省卫生计生委将按月对价格调整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公众知晓和社会监督。有关企业如有质疑,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述质疑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办理。
联系人:史福东。联系电话:0451-85971109。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一: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