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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执行2017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 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 修补、口腔、眼科和神经外科等六大类) 阳光采购挂网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08:49:03 更多文章>>

关于执行2017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 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 修补、口腔、眼科和神经外科等六大类) 阳光采购挂网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属各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2017 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眼科和神经外科等)经企业报名、信息维护、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等环节,现将经公示无异议且企业网上确认陕西省价格控制限的 154 家企业的2025 个产品(采购目录),确认填报周边省份价格的 109 家企业的 839 个产品(备选目录),无价格的 119 个企业的 1776 个产品(备案采购目录)全部导入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现将医疗机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构网上阳光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按“就低原则”议价网上采购体外循环、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眼科等产品,严禁网下采购。
二、为了尽快推进落实网上采购工作,经研究,对价格控制限高于我省最高实际采购价的此类产品系统暂标识为“待核实”状态。这类产品在医疗机构议价时只需依据之前签订的纸质供应合同价(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作为医疗机构确认价,直接进入下一步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环节,完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三、医疗机构没有历史采购价的,由医疗机构根据基础数据库中显示的其他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和企业维护其他省份价格数据做参考,与企业进行议价后采购。医疗机构有历史采购价未及时维护的,仍可进行历史采购价格数据的维护。对陕西价格控制限高于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将根据陕西价格控制限动态调整结果或我省现实采购价进行调整。在价格控制限动态调整未完成前,色差区段管理显示整体价格区段,价格区段随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四、高值医用耗材所有挂网产品应全部通过网上采购。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时,原则上应该按照采购目录、备选目录、备案采购目录的顺序实施所需产品的采购。若网上采购目录、备选目录、备案采购目录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应由医疗机构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申请添加备案采购目录后方可实施备案采购。
五、原“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除检验试剂、普通医用耗材外,所有高值医用耗材于发文次日起全部停止交易,已采购的或网下采购的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原则上使用至 2017 年 1 月底, 2017年 2 月 1 日起所有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网上采购。
六、根据国家有关会议要求,高值医用耗材将于 2020 年执行“两票制”,请相关生产配送企业及早部署,理顺或建立两票制配送关系,扩大配送覆盖面。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将适时实地调查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和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联系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0931-2909290/2909261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0931-4818100/4818123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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