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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确认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产品限价(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 13:33:04 更多文章>>

关于确认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产品限价(第一批)的通知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要求,现开展临床检验试剂产品(第一批)限价确认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企业(见附表)及时登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限价确认”菜单下进行限价确认操作。

二、无限价产品无需操作。在限价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的企业所涉及产品,不在本轮限价确认范围内。

三、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逾期不操作视为不同意限价处理。

四、确认时间:12月19日-20日16:00。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一:确认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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