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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公示通辽市2017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 10:18:38 更多文章>>

关于公示通辽市2017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7〕662号)等文件精神,通辽市药械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药监、工商等部门专家对参加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以及申请增补第一至第三批医用耗材配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配送企业报名结果:

本次申请报名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共58家,有53家企业通过评审,其中有5家企业同时申报第一至第三批医用耗材配送(详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期间接受申投诉。

联系人:许志存                   

联系电话:0475-8266648

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682号。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一:通辽市2017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评审结果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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