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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开展兴安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13:55:59 更多文章>>

关于开展兴安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盟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将组织开展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及其他类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补充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类)阳光采购挂网产品。

(二)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心脏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神经外科类、眼科材料类)阳光采购挂网产品拟在我盟配送的企业均可报名和备案。

(三)第二批医用耗材(血液净化类和通用高分子类)阳光采购挂网产品拟在我盟配送的企业均可报名和备案。       

(四)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挂网产品拟在我盟配送的企业均可报名和备案。

二、报名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具体材料见《兴安盟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类)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方案》
三、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1 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兴安盟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中心(乌兰浩特市山下盟医院后2楼210室)。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482-8315121
四、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企业按要求将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

(二)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认,对于模糊不清、材料不全或者没有企业公章的文件材料,拒绝接收。

(三)报名材料有标准格式的,严格按附件所列的标准格式填写。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配送报名资格。


2017年12月7日              



附件一:兴安盟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方案

附件二:兴安盟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 (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配送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三:新增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提交材料.doc

附件四:补充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提交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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