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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安塞区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5 10:18:53 更多文章>>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安塞区人民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安塞区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人民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JY17-101ZYA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人民医院

地址:安塞县真武洞镇一道街前街

联系方式:137728822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

联系方式:029-88472386-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设备名称:高端全身应用偏妇产科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

项目用途:主要用于心脏、腹部、血管(外周、颅脑、腹部)、小器官、妇科、产科、四维、胎儿心脏、新生儿、小儿、骨骼肌肉、神经、术中,造影、介入等方面的临床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具备持续升级能力,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项目要求:所投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整机原装进口,为投标商2015年以后推出的高端机型,并具备持续升级能力,以SFDA为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29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及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经审计过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开标前6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国外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同时须具备以上(1)-(5)条。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凭证;

(9)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10)符合《财政部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经营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楼大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72386-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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