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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16:33:28 更多文章>>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规范采购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5]26号),建设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数据齐全、互联互通、公开透明、监管严密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原则,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新系统已开发完成(以下简称新系统),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运行,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原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迁移(第一阶段)

现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系统中(以下简称现行系统)的基础数据将被迁入到新系统中,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挂网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区域、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数据信息。

(一)数据拆分

现行系统中部分挂网产品信息中规格型号属于同一字段,包含多个规格型号,未明确分开,与新系统中产品数据结构不同,需要对现行系统中不符合要求产品数据进行拆分(具体拆分事宜另行通知)。

(二)迁移时间

现行系统基础数据迁入到新系统中,迁移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三)数据确认

鉴于基础数据的重要性,数据迁移完毕后,请各相关单位登录新系统中对基础数据与现行系统进行核对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至20日。

二、网上采购(第二阶段)

(一)系统用户

新系统用户继续使用现行系统中用户名及密码,在系统迁移过程中请勿修改密码。

(二)模拟操作

为确保各类用户能够熟练掌握网上采购工作,用户可登录系统进行模拟操作,操作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7日,模拟数据在正式采购前将被清除。

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可从网站首页“操作帮助”栏下载。

(三)网上采购

新系统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展网上采购工作,现行系统届时将停止采购功能。

三、历史数据迁移(第三阶段)

现行系统中采购订单信息将被迁移至新系统中供查询。

(一)未完成采购单处理

请各单位及时完成现行系统中已下发采购订单的配送、入库、退货、结算等后续工作,2018年1月31日现行系统将会关闭。

 (二)历史采购数据迁移

现行系统中采购历史数据,迁移至新系统中进行查询, 2018年3月中下旬完成。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71-4930595

系统维护电话:0471-4967106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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