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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10:47:06 更多文章>>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2017年度医疗设备一批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11-hzhd118-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医疗设备一批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61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包组

最高限价

备注

包1

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

90

180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2

常频呼吸机

1

24

129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新生儿转运呼吸机系统

1

85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高端插件式病人监护仪

1

20

 

包3

全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

1

150

150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4

洗板机

1

8

146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酶标仪

1

9

 

便携式多功能治疗仪

14

6

 

多系统产后恢复仪

1

45

 

包5

血气生化分析仪

1

18

 

 

156

 

 

 

母乳分析仪

1

22

 

孕妇营养检测仪

1

51

 

胎心监护仪

10

4.7

 

心电监护仪

5

3.6

 

 

(注:设备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对每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5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2-25217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752-89276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034号6A
联系人:罗笑容 联系电话:0592-5598095
传真:0592-3778880 邮编:361009
(三)采购人:惠东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惠东县平山东湖二路1号
联系人:宋伟斌 联系电话:0752-8927608
传真:0752-8927668 邮编:516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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