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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14:37:43 更多文章>>

秦皇岛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TYZB-2017-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大程

项目联系电话:0335-8389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大程 0335-8389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通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海云 0335-3690668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万通大厦2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包:雾化吸入器、下排式灭菌器、组织脱水机、输液泵、体检中心操作台、膀胱镜、颈腰椎牵引仪、三导心电图机、新生儿复苏设备、专用储血冰箱、可视喉镜、C型臂、碎石机、包埋机、微量泵、口腔专用高压灭菌器、干扰电中低频治疗仪、医疗专用水处理机、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预算为2853000元;B包:乳腺触诊成像系统(进口),采购预算为9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开户许可证;(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B包:1.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开户许可证;(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国内总代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6)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万通大厦2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万通大厦2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后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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