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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人民医院高清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9 09:22:53 更多文章>>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高清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高清腹腔镜等医疗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ZF43572-ZGH17131290;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总金额:9000000.00元;其中标段1预算金额:4290000.00元;标段2预算金额:2100000.00元;标段3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2.5招标范围:

标段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1

高清腹腔镜

3

2

1

多功能电动手术床

2

3

1

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

1

注: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交货期: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期。

2.7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2.8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9本次招标标段1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标段2、标段3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7.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7.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所以投标人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完成两种方式的报名后才算报名成功。

4.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400.00元,售后不退。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4.4纸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4.1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4款)。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室(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5.2投标文件除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5.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公告期限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2月06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系人:叶承东

联系电话:0877-201808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王国玺、李旭俊

联系电话:0871-64563522-6056

传真: 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帐号:2502025019200136802


备注: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企业需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0877-6694256(信息科)、400-9618-998(北京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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