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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建立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06 15:43:42 更多文章>>

关于建立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的说明

关投标人: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11月03日启动建立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现就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    检验检测试剂类产品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    配送企业不列入此次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库;

3.    在系统内勾选弃标产品时,在操作界面里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生效;

4.    已参与过辽宁集中采购的企业,无需再次领取用户名(企业名单见附表1);

5.     已在陕西省中标,但未参与过辽宁省集中采购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表2),如欲参与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请按照2017年11月03日公告要求来我中心领取用户名。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6日


附件一:无需再次领取用户名的企业名单.xls

附件二:自愿领取用户名的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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