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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09:33:01 更多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3099)批准,现就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的2017年县级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县级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TGZ2G2017028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用于教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见下表:

分标

设备名称

数量

A

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

1台

B

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孕期营养分析系统)

1台

母乳成分分析仪

1台

C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台

全自动微量元素检测仪

1台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90万元;B分标:93万元;C分标:7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售后不退。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整)前向现场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相关人员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玖仟元整(¥9000.00元),B分标:玖仟叁佰元整(¥9300.00元),C分标:柒仟元整(¥7000.00元);(各分标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汇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GTGZ2G2017028)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时整在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86号

联系人:韦保丞;联系电话:1387825038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二层(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武装部旁)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2-4288801;传真:0772-4288801

3.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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