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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09:30:35 更多文章>>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儿童医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翟处 0311-8591112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国丽15612192805

采购预算金额:2750000.00

采购用途 : 01包: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02包:全自动哮喘激发监测装置;03包:神经电生理测定仪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儿童医院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2、产品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其附件、附表;并且与投标产品一致;提供注册检验报告; 3、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授权书和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一级代理授权书原件)。 4、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为国际招标,投标人需按相关规定要求注册成为中国国际招标网会员;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代理公司报名: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B、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D、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E、专项授权书或(授权书以及一级代理授权书);F、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其附件、附表(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国内总代单位红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5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3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7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

供货时间:2017年12月20日之前到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详细清单详见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

传真电话:0311-83021585

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5619

备注:0878-1741HBHY1012/01/02/0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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