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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11:26:55 更多文章>>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委托,对该项目(招标编号:YDCTH2017136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质保期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1

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

3年

见附件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2预算金额:10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7日0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公告期内各投标人及时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或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3号永昌水业公司5楼)现场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缺一不可,否则开标时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光盘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

5.2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3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5.3.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光盘、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为准。

5.4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6.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6.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承担,公证服务费按云价费发[1999]第184号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1)63338592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王老师

备注:20171364项目投标保证金

备注:20171364项目招标文件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上发布。

8.公告期限

8.1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8.2本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2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黄纸坊小区黄纸房295号

联   系  人:杨荣跃

电       话:0875-216390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分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3号永昌水业公司5楼

联   系   人:程吉鹏、杨辉辉

电        话:0871-63334247转7115(昆明)、0875-2130776(保山)

电 子 邮  箱:27739795@qq.com

开  户 银 行: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日        期:2017年10月26日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招标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招标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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