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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骨科医用耗材(脊柱内固定器、可吸收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09:06:36 更多文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关于2016年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将对一批骨科医用耗材进行采购,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2017招标公告139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骨科医用耗材):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 产地
1 脊柱内固定器   各规格 国产
2   可吸收钉   各规格 进口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招标采购周期:18个月。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zlhyy.com.cn/)点击“医院动态”——“招标公告”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日历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老区委大楼6楼615室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 刘老师(0755-82206268)。
七、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老区委大楼6楼多功能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10:00
九、供应商资质和投标要求:
1.投标人自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本次招标仅接受具有专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投标。
2. 标书材料封面(本次招标公告编号、投标项目、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并且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
3. 标书材料目录
4. 投标产品目录,投标产品商务明细汇总表:提供产品近两年至少3家三级甲等医院在用证明(如供货发票、供货单、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之一)以及投标产品在供客户清单目录。报价(以最小包装规格为单位,备电子版。)
5.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医用耗材而受到处罚,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提供上述两项内容的书面承诺书,若经发现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则采购人单方可无条件终止合作,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将报送主管部门处理。投标人自身应提供经审计的超过1年以上(含1年)的完整财务年度报表。
6. 投标公司企业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 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复印件。
9. 出具投标承诺书。(见模板)/uploadfile/2017/1024/20171024033930768.docx

 

联系人:刘老师 82206268

罗湖区人民医院物流与配送科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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