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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GFYHC2017006)

发布时间:2017-10-17 09:20:09 更多文章>>

我院近期将对一批医用耗材(招标目录详见附件1,只接受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国内总代)或区域总代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报名)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17年10月13日- 2017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楼1610室)。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以下证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资料封面需注有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如不详细,后果自负);

  (2)投标产品一览表(打包项目必须全投);

  (3)产品合法有效的注册证及登记表、附页复印件;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公示信息(打印网页),需包含企业经营期限及年报信息;

  (6)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所投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具有有效的期限,且有法人签章,进口产品授权书必须有中文翻译);

  (8)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公示信息(打印网页),只需需包含企业经营期限及年报信息,无需全部打印;

  (10)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1)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3)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14)所投产品在省内其他单位的价格证明(提供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分重要依据),用户名单(作为评分重要依据,提供其它使用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否则做零用户处理);

  (15)提供生产厂家(国产)或总代理(进口)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6)产品彩页;

  (17)如投多个项目,则每个项目分别按以上顺序摆放。

  二、其它要求

  1、投标产品目录必须严格按照我院公示的招标目录顺序(详见附件1)制作。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公示所要求的资质等文件备我院预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资格验证和洽谈),预审合格的资料院方留档。

  3、我院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并要求提供洽谈单位必须了解的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作弃权论。

  4、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5、诚信档案有污点单位或在龙岗诚信网查询验证不通过单位不允许投标。

  三、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评标小组集体决定。

  说明:1、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③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我院投标;④上述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⑤政策性原因:若因政府统一招标,将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2、有关本次洽谈事宜任何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询问: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楼1610室)

  咨询电话:0755-28933062  0755-28933003转8667

  业务联系人:钟先生

  附件:

附件1:医用耗材招标目录(LGFYHC2017006).xls

附件2:投标产品一览表.xls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rar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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