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上海市血液中心医用病毒灭活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6 10:45:38

上海市血液中心医用病毒灭活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血液中心医用病毒灭活箱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企业无行贿记录证明(以投标截止日为准2个月以内为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血液中心医用病毒灭活箱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1-98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149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用病毒灭活箱6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血液中心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900000(国库资金:9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3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0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扫描件);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9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9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0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0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书面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表(即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5)自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代理单位处(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10楼)验看原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3日~ 3月10日  17:00截止)。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上传,打印投标回执。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单位,其书面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血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

地址:

延安西路1319号10楼

邮编:

200051

邮编:

200050

联系人:

马庆

联系人:

葛小倩

电话:

021-62954762

电话:

62267733-652

传真:

021-62954762

传真:

62260898



阅读 119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