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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彩超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10:34:59 更多文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彩超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货期

1

彩超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交货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萬元(800,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1-3项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10 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五、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2004号深圳市保健院

联系人:吕工

电话: 0755- 82881313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蒙伦飞

电话:0755-83883381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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