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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3:40:33 更多文章>>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规范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行为,保证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卫计药政发〔2014〕160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内药采办字〔2014〕16号)等要求,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拟于10月份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我区将使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公布的陕西省第三批医用耗材内的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医用耗材挂网结果,通过共享数据、企业网上确认信息的方式,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主要工作包括企业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网上确认及网上报价三个阶段。在此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药采中心)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网址:http://www.nmgyxcg.gov.cn/index.html)”发布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相关企业务必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本次阳光采购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开展采购。

二、实施范围

全区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参加本次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鼓励其他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三、报名产品范围

纳入2016年陕西省第三批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内的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产品均可报名参加。

有意愿参与我区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但未纳入陕西目录范围的企业和产品,可参与后续的增补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见附件2),应持法人授权书、用户名及密码领取函、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企业需提供全国总代理证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药采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密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9:00—12:00,15:00—17:0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二)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的企业(附件3),无需现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仍使用交易系统中用户名和密码;若企业密码遗失,可凭密码遗失重置函和法人授权书,进行密码重置。

 五、结果确认

(一)纳入2016年陕西省第三批十一大限价产品目录(公示)内的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的生产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高值医用耗材资审系统”对产品及价格进行确认(见附件4),企业确认后的产品及价格可纳入我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

(二)纳入2016年陕西省第三批十一大类备选产品目录(公示)内的非血管介入类、口腔科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高值医用耗材资审系统”对产品进行确认,企业确认产品并自主报价后可纳入我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

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确认或备选品种未填报价格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我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资格。

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六、企业自主报价

企业自主报价只针对参与2016年陕西省第三批十一大类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内的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备选品种目录的产品。

(一)报价方式。

本次自主报价统一在自治区药采平台网上报价,企业在确认备选品种目录的产品时填报自主报价,纸质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三)报价要求。

1.企业秉持诚信守诺的原则,不得虚高报价,不得报价为“0”。

2.企业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挂网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3.企业填报价格,原则上按最小计量(或使用)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注册证价格相同的产品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成功后,计算机系统按照规格型号将自动拆分报价。

4.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5.报价一旦确认,将无法修改,提交报价产品可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七、其他

(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技术支持:格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67106

(二)具体操作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产品确认及企业自主报价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9月30日


附件一:陕西省血管介入类、口腔科挂网品种(参考)目录.xls

附件二:法人授权书.doc

附件三:企业用户名、密码领取函.doc

附件四:企业密码遗失重置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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