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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第四医院高清手术显微镜影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30 11:19:03 更多文章>>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四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四医院高清手术显微镜影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四医院高清手术显微镜影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16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      址:西安市解放路2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清手术显微镜影像系统等医疗设备(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156.4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近期注册成立且未取得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何佩    杨婷

电话:029-89586315-602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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