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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GXTC-1751100

发布时间:2017-09-29 08:49:15 更多文章>>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数字化DR及彩超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克拉玛依市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包次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交付地点

预算控制价格

1包

数字化DR

1台

90日历天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

150万元

2包

彩超

1台

90日历天

228万元

注:1、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报价超过各包次预算控制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国产设备的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提供进口设备的投标人为国内总代理商并出具相应授权书;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①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各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每包内容拆开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a.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2

投标人名称


3

投标人地址、邮编


4

联系人及职位


5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6

E-mail


7

营业执照注册号


8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9

法人


10

注册资本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b.银行电汇报名: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在线缴费或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电汇方式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风华路5号

联   系   人:郝伶玲                     联系电话:0990-688905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邮编:830000)

联   系   人:尤婧、张杰           手        机:18009917599、13399913717

联系电话:0991-2329176             传        真:0991-2329136

邮        箱:gxxj_zj18@163.com

接受标书款账户: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接受投标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账    号:991903128510201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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