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函〔2013〕18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鄂政发〔2012〕73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经研究,确定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我省第二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省医疗保险管理局的统一组织下,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协议。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与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加强内部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2013年4月16日
附件:
湖北省第二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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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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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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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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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00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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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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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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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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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00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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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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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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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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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00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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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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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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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口黄埔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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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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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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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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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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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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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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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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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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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4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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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普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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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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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桥口区汉正街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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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6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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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爱尔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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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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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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