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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德济医院等5家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各相关区县医保办、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本市参保人员的就近医疗,满足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13〕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上海德济医院等5家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具体如下:

    一、上海德济医院(普陀区古浪路378-388号)、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闸北区中兴路1618号)纳入医保定点,医保收费标准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二、上海宝罗护理院(宝山区罗店镇张桥路12号)、上海一康康复医院(徐汇区龙漕路200弄乙字1号)、上海宝中堂中医门诊部(浦东新区崂山路531号1-2楼)纳入医保定点,医保收费标准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执行,其中上海宝罗护理院的普通门诊诊察费减免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希望上述医疗机构认真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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