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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杭州安泰中医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杭州全兴堂中医门诊部: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浙卫发[2013]263号)的有关处理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16日起,解除你单位与我局签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请在接本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定点医疗机构标牌交回我局定点机构管理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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