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市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71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