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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600家医院设医事服务费,医保最高报60元

发布时间:2017-03-28 13:42:09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终于“落槌”。昨日,市政府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当天下午,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于2017年4月8日实施的医改方案进行解读。

《法制晚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通过调整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取消药品加成等措施,本市力争到今年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医用耗材降到20元以下。

作为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市各级各类共计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政策 多项措施并举 降低公立医院药占比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价格。

通过上述主要措施,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除了实施方案外,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近20个工作文件,主要是从三医联动角度来进行设计和安排。

超3600家医院同步改革 患者负担总体未增

据了解,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同步推行,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共计涉及医疗机构超过3600家。

此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群众的费用负担会不会增加?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根据静态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从短期来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还是让百姓受益。

社会救助对象 门诊、住院救助比例提至80%

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市民政等部门联合对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将于今年4月起实施。此次医疗救助标准调整,涉及享受本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

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二是将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三是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四是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

各区将出细致措施 92项指标监测重点医院

记者注意到,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从群众预约挂号开始到患者康复回归社区和家庭,全程都进行了设计和安排。各区及各医疗机构将制定更为细致具体的改善医疗服务举措,并同步推出。

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介绍,本市将开展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监测工作,将社会关注度高、服务量大、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包括医疗资源、服务量、医院收支和主要病种花费及主要药品使用情况等92项,采取日报、周报及月报方式,反映改革进展,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建立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控费关键指标绩效管理制度,设计了12个关键指标,将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同步推出。

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政府将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包括12320卫生服务热线、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及12345市民热线。

释疑 医事服务费怎么收? 分梯次拉开差距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增设医事服务费主要是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医事服务费在同一医院里不同级别医生之间拉开了差距。 以三级医院为例,实施医事服务费后,普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

同时,医事服务费根据医院的等级从高到低,分梯次逐级递减。 以门诊医事服务费为例,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及以下医院,其普通门诊的医师服务费分别为50、30和20元。知名专家号依次为100、90和80元。

药品价格有什么变化? 实行零差价销售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上世纪50年代, 中央为了弥补公立医院收入不足,专门设立的药品加成的政策,就是医院在进入药品后再卖给患者时,要有15%的加成。这个制度一直实施到现在。开设医事服务费后,除了中药饮片外,各医院的其他药品全部取消15%的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市属综合医院中,有3到5成的患者是为开药。通过设置医事服务费,还有一系列配套政策,引导更多的病人到一级二级医院拿药。同时,更好发挥医联体的作用,通过医事服务费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

医事服务费是否报销? 医保最高报60元

为减轻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比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急诊定额报销60元。此外,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另外记者注意到,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的医事服务费,医保报销比例更高,个人支付比例低。以普通门诊号为例,三级医院自付20%,二级医院不到7%,一级医院5%。

同时,这次改革中,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解读 并非变相提高挂号费 引导慢病患者基层就诊

挂号时就要交医事服务费,这是挂号费变相涨价吗? 对此,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该负责人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此举也避免了医院里某些盈利诱导机制的出现,有利于总成本控制,不过多增加患者负担。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设立差异化医事服务费,大医院里不同级别医生之间,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都拉开了医事服务费的差距,可以有效引导常见病、慢病患者分流,会主动选择大医院中的普通号或基层医院。

从此前本市5家试点医院的经验看,实施医事服务费后到大医院开药的患者明显少了,专家号中疑难病患者的比例明显增加,这意味着更多急危重症患者有更多机会挂到大医院的专家号,更好地促进了分级诊疗的实现。

同时,也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特别是疑难病症患者的诊疗效率,患者也能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和治疗。从整个社会而言,更有利于实现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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