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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淮北市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18-07-19 16:27:34

 据监测,7月1日起,淮北市公立医疗机构CT、磁共振、超声检查、部分检验价格在现行基础上降低5%。提高住院诊察费、专家会诊费、护理费、三四级手术费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6岁以下儿童在上述项目基础价格调价基础上加收20%,新生儿护理项目除外)。

淮北市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上降低20%执行,市二级以下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具体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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