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丽水市发改委调整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18-05-07 16:51:39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对家庭病床等由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更为迫切。丽水市发改委经过前期充分调研,会同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对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家庭病床建床费50元/次,家庭病床巡诊费40元/次,医生(护士)出诊费副高职称及以上60元/次,中级职称及以下40元/次。另外,要求对同一参保人员不得一日内同时收取家庭病床巡诊费和医生(护士)出诊费,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医护人员每周巡诊(出诊)原则上不超过3次,服务项目涉及到化验、仪器检查项目及耗材、药品等可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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