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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4-23 13:58:02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实施方案>的请示》(溧发改[2018]40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医[2017]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关于<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实施方案>的请示》中提出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且敏感度高,要严格按要求履行调价方案报地方政府批准的程序,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好宣传培训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等工作,确保调价做到平稳有序。
常 州 市 物 价 局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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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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