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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7 15:49:36

各区县发改局、卫计局、市级各公立医院:

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有关规定,综合我市经济发展、医疗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及毗邻城市相关项目的价格等,经研究,现将“α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增项目名称及价格(见附件)
二、本通知为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具备条件开展上述项目的公立医疗机构按文件规定执行,二级乙等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的执行价格在本通知价格上按规定的等级差下浮。
三、本通知自2018年3月25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满前两个月由初次申报医院重新提出申请,再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正式价格。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自贡市2018年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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