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要求,为整体推进昆明地区省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云南省物价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昆明地区省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医疗机构代表3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医疗服务价格领域专家学者3名、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人员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以自愿报名、随机摇号选取的方式产生或者由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人员由省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云南省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有一定了解;
(三)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自行到会,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2号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愿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填写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fgw841103@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 25日。
五、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
(一)听证会设旁听席5位,按报名顺序选取,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请愿意参加旁听的人员,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fgw841103@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25日。
(二)听证会设记者席2位,按报名顺序及邀请选取。请采访的新闻媒体,填写新闻媒体报名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fgw841103@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25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www.yndpc.yn.gov.cn)自行下载和打印。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听证会附件
云南省物价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