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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00

各定点机构: 

  根据《厦门市人社局执行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的通知》(厦人社[2011]138号)文件精神,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经本中心认真核对,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请各定点机构认真核对,遵照执行。 

  具体详见附表。

附件下载:

9项医疗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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