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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建立全省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情况调度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00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各县(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管理中心、经办中心):
    为推动全省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各地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开展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决定建立全省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情况调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填报《全省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增减变动情况表》(附表1)、《全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情况表》(附表2)、《全省医疗服务监控情况表》(附表3)、《全省医保医师管理情况表》(附表4)、《全省医疗保险查处违规典型案例》(附表5)。
    二、报送时间
    每半年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翌年1月15日前报送全年情况。
    三、报送形式
    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医保局监督管理部。各市级经办机构负责本地区情况汇总上报。
    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调度报送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绪婷
    电  话:0431-88690563
    传  真:0431-88690563
    邮  箱:jlybjk@126.com
    本通知的电子版及相关表格请到省医保局网站及工作交流群(群号207356202)下载。

附件下载:

1.全省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增减变动情况表

2.全省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情况表

3.全省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情况表

4.全省医疗保险医保服务医师管理情况表

5.全省医疗保险查处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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