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
自省直医保系统启用社会保障卡以来,使用社会保障卡能够正常办理各项医保业务。但目前仍有部分省直参保职工未启用社会保障卡,为了不影响这些参保职工看病就医,省中心决定:省直医疗保险卡可继续在省直医保系统使用。在省直医疗保险卡全面停用之前,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以下称两定单位)仍可使用省直医疗保险卡办理相关业务。
请两定单位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禁以省直医保卡不能或者即将不能使用为由,拒绝使用省直医保卡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请积极引导广大参保职工尽快启用社会保障卡。
特此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