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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14:04:12

各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精神,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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