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LTHCARE PRICES
发布时间:2017-10-23 14:04:12
各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精神,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辽宁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