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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三批)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13:42:09

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三批)公告

根据《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以及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云卫药政发〔2015〕7号)精神,自2016年起,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实行网上阳光采购,阳光交易(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现开展第三批阳光采购产品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积极参与。


一、阳光采购(第三批)产品目录

按照国家卫计委《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和《云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暂行办法》(2012版),第三批开展阳光采购的产品包括以下四类:

1.  口腔;

2.  神经类;

3.  人工瓣膜;

4.  吻合器;

(具体目录详见附件三)

二、申报细则

1、具体申报细则详见附件四

2、第一批、第二批未挂网产品可随本批一起申报,已挂网产品也可进行相关的信息维护。

三、信息申报

(一)申报企业:国内生产企业自行申报;进口生产企业委托国内总代理商申报。

(二)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领取方式

领取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23日17:00(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云南省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5室

企业授权代理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领取: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进口生产企业出具给国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授权书为外文,则需要翻译成中文,并且由公证处出具对中文翻译件与外文原件意思一致的公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格式见附件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

5、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附件二)。

(三)已在第一批、第二批中领取账号的企业使用原申报账号(密码遗失的按平台办事指南的密码重置办理)。

四、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

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申报系统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企业或产品信息需撤回调整的,需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企业应对所申报目录的采购内容作完整资料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同时申报才是完整申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承诺函,上传前一定要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两页的请完整上传)。

五、网上信息申报时间:8月 10日9:00-8月30日17:00(截止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报企业应在此期间内进行信息申报,申报截止后,采购平台申报功能关闭,申报企业将无法再填报任何信息。逾期未在网上填报、提交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均按无效申报处理。

六、申报工作相关信息和通知发布平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ynyyzb.com.cn。本次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陆续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应随时登录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联 系 人:王杰  盘文江

联系电话:0871-68313372

联系传真:0871-65167613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承诺函

附件三: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三批)目录

附件四: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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