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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办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备案的问题解答(4)

发布时间:2017-08-09 10:00:44

办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备案的问题解答(4)
一、问:配送企业已在自治区进行备案,未在包头市备案的企业能否开展配送?
  答:未在包头市备案过的企业不能开展配送,配送企业首先需要在自治区进行备案,审核通过,并在包头市备案核查通过才可以在包头市开展配送。
  二、问;配送企业备案日常受理吗?
  答:配送企业备案日常不受理,备案周期不固定,自治区每开展一批药品和医用耗材补充配送企业,包头市会根据文件要求做出相应的配送企业补充备案工作,相关通知在包头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网(http://ypcg.nmb2b.com/)和微信发布,各相关配送企业应及时关注网站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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