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5 08:15:37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6]67号),我区已于2016年11月开展了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并于2017年2月正式启动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为进一步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保障供应,经研究决定,开展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第一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及产品范围
(一)已参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但未确认的企业及产品。
(二)已纳入2016年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骨科植入类)第二批集中挂网限价挂网品种目录、备选品种目录和第三批集中挂网目录的企业及产品。
二、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应持法人授权书、用户名及密码领取函、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企业需提供全国总代理证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自治区药采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密码,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领取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3日(9:30—11:30,14:30—16:30)。
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二)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的企业无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仍使用交易系统中现有用户名和密码;若企业密码遗失,可凭密码遗失重置函和法人授权书进行密码重置。
三、结果确认及企业自主报价
(一)纳入2016年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骨科植入类)属限价挂网品种目录,对产品及价格进行确认,企业确认后的产品及价格可纳入我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
(二)纳入2016年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骨科植入类)属备选品种目录,对产品进行确认并自主报价,企业确认产品并自主报价后可纳入我区医用耗材采购系统中。
(三)报价要求
1.企业秉持诚信守诺的原则,不得虚高报价,不得报价为“0”。
2.企业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挂网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3.企业填报价格,原则上按最小计量(或使用)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注册证价格相同的产品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成功后,计算机系统按照规格型号将自动拆分报价。
4.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5.报价一旦确认,将无法修改,提交报价产品可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四)报价时间
产品确认及自主报价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
四、其他
(一)本通知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6]67号)执行。
(二)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骨科植入类)阳光采购产品确认及企业自主报价操作手册》。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软件支持:格老师 联系电话:047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第一批)产品明细
3.法人授权书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