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0 11:10:40
1. 招标条件
襄阳市同和医院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襄采计备【2017】XM2883号计划备案表 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襄阳市同和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高档全身应用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一台,预算金额:160万元;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及针对此项目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产品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进口产品投标的,应提供国家药监局进口产品注册证、制造商资质文件。
5、提供近三年(2014年9月17日至今)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可靠的、正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和备件服务。
7、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投标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资格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20日至2017年 9 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二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 13 日 10时 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地址: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交易中心名称及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同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彬 联 系 人: 徐刘菁菁
电 话:13907270070 电 话: 0710-3511489
传 真: 传 真:0710-35114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