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3 16:18:45
我院近期需求一批医用设备,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公司)来院推介。
一、需求产品目录:
详见“附表:2017年设备采购计划(五十八)”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两年以上。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它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 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请在本页下载)。
(2) 推荐合格设备技术参数。
(3) 推荐合格设备与其他品牌同类同档次设备的主要性能对比表。
(4) 投标型号的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 推荐合格设备的报价。
(6) 详细售后服务条款(原则上要求厂家五年质保(特殊情况可提供中国总代理五年质保),5%质保金,质保期内,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且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的,质保金在5年质保期满后返还,设备维修响应时间为 4 小时,24 小时内乙方人员应到达现场,4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乙方应免费提供备用机)。
(7)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身份证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属3C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3C认证书等国家行政部门要求的必备文件;非医疗器械产品需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文件。信息建设类产品请提供相应的厂商和产品资质。属于政府协议采购目录的商品投标商必须为政府协议采购网入围协议供货商。
(8)设备彩页资料。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9月18日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
邮编:400016
联系人:设备处:汤老师023-89012990
刘老师023-89011467
审计处:赵老师 023-89012028
附表:2017年设备采购计划(五十八)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烧伤科、医疗美容科 |
手术无影灯 |
1 |
台 |
2 |
烧伤科、医疗美容科 |
高频电刀 |
1 |
台 |
3 |
体检中心 |
打印机 |
1 |
台 |
4 |
海扶肿瘤治疗研究中心 |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台 |
5 |
神经内科 |
脑电仿生电刺激仪 |
1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