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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08:59:12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新河县富强街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占营 0319-475254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然0311-83086917
采购用途 :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3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4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模块式) 5 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 6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7 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8 电解质分析仪 9 微量元素分析仪 10 血气分析仪 11 免疫定量分析仪 12 特定蛋白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的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如为二级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公章以及一级代理商针对二级代理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应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如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的版本,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如为二级代理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公章以及一级代理商针对二级代理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5.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显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告(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查询打印)6.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仅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其中1-5项为原件,6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3086912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86917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新河县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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