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7 10:12:36
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JAZBC2017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23598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一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2-23598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752-2805918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B座9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1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1项 |
1970000.00元 |
允许进口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4.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B座906房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3号富力丽港国际公寓B座906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最新年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C、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F、供应商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G、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H、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001.招标公告【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定稿.doc
002.招标文件【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