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6 13:45:47
受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编号:汉财采计[2017]000453
委托编号:TPPCZ(2017)628
4、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价格 |
1 |
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设备采购 |
299,000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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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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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设备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现场:汉寿县妇幼保健院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质保期:一年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设备采购:①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详细地址为:原汉寿县卫生局)(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寿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屠阿杰电话:15377368333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42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慧电话:0736-2882888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78号九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