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09 14:10:16
受衡阳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衡阳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X2017-A115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7-A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工程( )
四、采购清单及采购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透析水处理设备 |
1台 |
人民币225万元 |
2 |
原装进口多功能在线血液透析滤过机 |
1台 |
|
3 |
原装进口血液透析机 |
12台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设备应具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⑤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⑥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设备应具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依据)。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00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2号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中医医院
地址:西渡镇中心南路5号
联系人:王伟军
电话:0734-68133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华栋
联系电话:0734—68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