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6 09:25:30
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五财采计[2017]055号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体外震动排痰机、手术床、电动吸引器、手术推车、手术器械台、心电监护、麻醉机、可视喉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170502089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体外震动排痰机、手术床、电动吸引器、手术推车、手术器械台、心电监护、麻醉机、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预算单价 (万元/台) |
备注 |
1 |
体外震动排痰机 |
1 |
4.2 |
|
2 |
手术床 |
1 |
4 |
|
3 |
电动吸引器 |
3 |
0.2 |
|
4 |
手术推车 |
2 |
0.15 |
|
5 |
手术器械台 |
6 |
0.15 |
|
6 |
心电监护 |
2 |
5 |
|
7 |
麻醉机 |
2 |
27.5 |
|
8 |
可视喉镜 |
2 |
3 |
|
预算总价:81万 |
注: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市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原件,并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市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只认可生产厂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4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该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进行资格后审: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身份证原件;
(6)提供近三个月任一个月投标人的纳税凭证,注册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则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提供纳税凭证原件);
(7)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三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到个人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由授权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所在单位缴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相同的社会保险资料);
(8)近两年中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未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1)市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10)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1)市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
2)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原件。
(11)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在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近两年度任一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13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⑵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2017年6月26日8:00之前,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通过企业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 款 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三峡分行夷陵支行
账 号:42250133230100000102
七、媒体发布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黄土包一号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方式:1397256110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17-7833000-8030
电话:0717-7833000-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