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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王道分院设备招标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7-06-22 14:46:05

项目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王道分院第三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

一、项目编号:DYEY20170623-02

二、招标内容:王道分院产床、无影灯(一年内同款设备价格不变)

三、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必须具有招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三)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制作设备投标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内容与正本相同,不需要盖章):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三)所报设备资料原件、中文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等、投标报价情况:本项目报价包括数量、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偏离表、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全部费用);

(四)相关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招标必须按顺序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

五、质保及付款方式:要求设备保修期不低于2年,设备安装验收后付款60%,验收满一年付款到90%,保修期满付款到100%。

六、中标人进行转包、分包的,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院方有权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七、招标前需要按以下标准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密封并标示公司名称,授权人签字)。合同签订完成且设备安装验收后退还保证金。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接受认同本招标通知的内容,如投标人本次采购中存在任何弄虚作假现象,不退还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546-6883295

邮  箱:ey3295@163.com

地  址: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312招标办(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28号)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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