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6 09:17:28
一、采 购 人:寿光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人民医院可视插管喉镜及耗材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可视插管喉镜及耗材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企业; 2、供应商须取得制造商或代理商为本项目的授权;若代理商为二级及以下级别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上一级代理商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 3、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必须有效期之内); 4、所报设备产品的注册证及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不接受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产品于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须满足以上资质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只需填写如下报名表发至招标办邮箱即可,资质资料待后期资质审核时再提供)
四、报名时间:2018.04.26---2018.05.03 16:30
五、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招标办邮箱:zbb5298982@163.com
邮件主题:寿光市人民医院可视插管喉镜及耗材
报 名 表:(以下表格)
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
公司地址 |
授权委托人 |
授权委托人电话(2个) |
邮 箱 |
产地品牌 |
可视插管喉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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